10月14日下午,能源学院在学院会议室召开酒驾醉驾警示教育专题会议,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刘合强主讲,全院教职工参加学习。
会议从学院日常谈心谈话中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讲起。“有的老师觉得下班喝两杯、第二天早上开车没事,有的觉得在小区里挪个车不算开车。”刘合强开门见山,点出部分教职工的模糊认识。他结合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,讲清酒驾与醉驾的认定边界、血液酒精含量标准及行政处罚与刑事追责的衔接,并重点说明:检察机关不起诉或法院免予刑事处罚,不等于党纪政务处分可以免掉,二者适用依据不同、程序独立。醉驾一旦构成犯罪,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没有例外,“教师身份不是挡箭牌”。
讲案例时,刘合强选取教育系统公开通报中与学院教职工年龄、岗位相近的两起,还原当事人从被查获到受处分的全过程。围绕“算账”,刘合强把六本账一一算给教职工听:法律账,酒驾面临暂扣驾照、罚款、拘留,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;党纪账,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,不起诉不影响党纪处分独立适用;职业账,职称评审、聘期考核、导师资格经不起一次刑事处罚;经济账,罚金、赔偿、保险拒赔远超多数人年收入;家庭账,处分送达家属时伤害已无法撤回,子女政审也受牵连;学术账,师德师风“一票否决”,个人信誉和学院声誉连带受损。“哪一本都不是小数,加在一起,没有谁算得起。”
针对“隔夜酒无碍”“路程短风险小”等说法,刘合强逐一回应:酒精代谢因人而异,隔夜酒超标被查处的案例并不少见;执法看血液酒精含量,不看路程长短。他强调,八小时之外同样是纪律的延伸,“守住这条底线,既是对自己负责,也是对讲台上这份职业负责”。
会议既敲响了纪律的警钟,也引发了初心的思考。全院教职工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,把纪律规矩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切实做到“喝酒不开车、开车不喝酒”,八小时之外同样严守纪律底线,以清廉作风维护高校教师良好形象。